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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知识每周学(八)
合规知识每周学(八)
本周我们将选取《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的风险管理架构和风险管理策略向大家做介绍,让大家明确自己岗位的反洗钱职责与义务,提高大家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和意识,确保大家能够适应所在岗位的反洗钱履职需要。
一、主要内容概括
为引导法人金融机构深入实践风险为本方法,落实《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强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本指引共八章,六十四条。
二、重要条款
1.法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全面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 匹配性原则 有效性原则
2. 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² 风险管理架构;
² 风险管理策略;
² 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² 信息系统、数据治理;
² 内部检查、审计、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
3.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健全、结构完整、职责明确的洗钱风险管理架构,规范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反洗钱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信息科技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相关附属机构在洗钱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层次清晰、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的运行机制。
4.法人金融机构董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² 确立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目标;
² 审定洗钱风险管理策略;
² 审批洗钱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² 授权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洗钱风险管理;
² 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及时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
² 其他相关职责。
5.法人金融机构监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洗钱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对法人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6.法人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决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² 推动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² 建立并及时调整洗钱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反洗钱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及其他部门在洗钱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
² 制定、调整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及其执行机制;
² 审核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²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重大洗钱风险事件;
² 组织落实反洗钱信息系统和数据治理;
² 组织落实反洗钱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
² 根据董事会授权对违反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况进行处理;
² 其他相关职责。
7.法人金融机构应当任命或授权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其有权独立开展工作,直接向董事会报告洗钱风险管理情况。
8.反洗钱管理部门牵头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各项反洗钱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² 制定起草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² 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检查机制;
² 识别、评估、监测本机构的洗钱风险,提出控制洗钱风险的措施和建议,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
² 持续检查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及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对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况及时预警、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² 建立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指导业务部门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工作;
² 组织或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
² 组织落实交易监测和名单监控的相关要求,按照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² 牵头配合反洗钱监管,协调配合反洗钱行政调查;
² 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反洗钱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建设完善反洗钱信息系统。
9.业务部门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² 识别、评估、监测本业务条线的洗钱风险,及时向反洗钱管理部门报告;
²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将洗钱风险管理要求嵌入产品研发、流程设计、业务管理和具体操作;
² 开展或配合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采取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
² 以业务(含产品、服务)的洗钱风险评估为基础,完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
² 完整并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
² 开展或配合开展交易监测和名单监控,确保名单监控有效性,按照规定对相关资产和账户采取管控措施;
² 配合反洗钱监管和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² 开展本业务条线反洗钱工作检查;
² 开展本业务条线反洗钱宣传和培训;
² 配合反洗钱管理部门开展其他反洗钱工作。
10.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洗钱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独立、客观的审计评价。
未设立审计部门的法人金融机构,应当明确相关工作由承担审计职能的其他部门承担,并保证相关工作的独立性。
1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洗钱风险管理的人力资源保障,结合洗钱风险管理需求,合理配置洗钱风险管理职位、职级和职数,选用符合标准的人员,建立反洗钱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为反洗钱宣导和培训提供支持。
12.信息科技部门负责反洗钱信息系统及相关系统的开发、日常维护及升级等工作,为洗钱风险管理提供必要的硬件设备和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等监管要求,对客户、账户、交易信息及其他相关电子化信息进行保管和处理。
13.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制定科学、清晰、可行的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合理配置、统筹安排人员、资金、系统等反洗钱资源,并定期评估其有效性。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应当根据洗钱风险状况及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14.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在建设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制定全面风险管理策略、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时统筹考虑洗钱风险管理,将洗钱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应当与其全面风险管理策略相适应。
三、施行时间
本指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非银行支付机构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适当给予其一定时限的制度执行过渡期,但不应晚于2019年7月1日前执行。
我们将持续推出系列法规解读,供大家参考、学习,大家有什么反洗钱方面的建议也可以联系我们。